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2025】158号
发布日期:2025-08-04 10:43
信息来源:嵊州市自然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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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 158 号
盛煜云因保管不善,将浙(2023)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852号不动产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盛煜云
2025年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