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6865533D/2025-10103881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8-06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5〕6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经信通〔2025〕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工程、材料工程、轻纺工程、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六个专业的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也可以在我市申报。所在单位列入社会化评价或民营企业自主评价的,由对应单位进行评审,详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上述六大专业评审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2.2025年由嵊州市机电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嵊州市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机电制造初、中级工程师的自主评聘工作,具体见《嵊州市机械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机电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嵊机协〔2025〕3号)文件。
3.为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互通,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3号)有关规定执行。
4.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5.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初级人员须参加2025年一般公需科目培训不少于18学时且考试合格;申报中级人员须需满足近三年(2023-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270学时。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8〕99号)要求,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可登录“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220.191.224.159/elms/web/index.jsp)学习。
6.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级职称评聘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竞聘考核制度,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做出竞聘履职承诺。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经主管部门和相应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区、县(市)经信、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市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市直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推荐至绍兴市经信局,由绍兴市经信局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市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中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2001年以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学历学位信息的,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如近三年内有在省外缴纳社保或无法提取社保缴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职称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申报人上传涉密材料。
四、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14号)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职称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绍市人社办发〔2024〕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申报人员的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等问题。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材料下载。各中评委评审专业范围、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中初级职称评审-2025年度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申报推荐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各区、县(市)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评审专业范围详见附件1。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寄送。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由各区、县(市)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寄至绍兴市经信局。(联系人:王洪斌,联系方式:0575-83361913。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2005室。)
附件: 1.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
2.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3.2025年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荣誉项目清单
4.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5.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1:
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 中评委名称 | 评审专业范围 (具体可通过评审计划选择) | 评审(推荐)职务任职 资格名称 | 网上接收材料 截止时间 | 评审(推荐)时间 | 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电话 |
1 | 绍兴市机电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机电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工艺)、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服务 | 工程师评审 | 中级:个人申报截止时间8月31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9月12日。区、县(市)经信局上报至市经信局时间10月10日。 | 中级评审:12月 | 嵊州市经信局 联系人:王洪斌, 联系电话:83361913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2005室 |
2 | 绍兴市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信息技术(技术开发、应用电子、信息安全、系统集成) | ||||
3 | 绍兴市能源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能源、燃气、电力、热工等能源领域的开发、转换、输送、利用等相关专业 | ||||
4 | 绍兴市材料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材料及相关专业产品与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与检测、技术推广与服务等 | ||||
5 | 绍兴市轻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轻工、造纸、纺织、丝绸、化纤、印染、家具、皮塑、食品等专业 | ||||
6 | 绍兴市石化工程中级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农用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橡胶等石油和化学工业工程技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 ||||
7 | 嵊州市机电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机电技术及相关专业 | 工程师 | 中级:个人申报截止时间9月7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9月21日。 | 中级评审:12月 | 嵊州市机械行业协会 联系人:楼宇 联系电话:83298922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楼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洪斌 联系电话:83361913 地址:嵊州市国资综合大楼2005室 |
助理工程师 | 初级:个人申报截止时间9月7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9月21日。 | 初级评审:12月 |
附件2:嵊州市机械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机电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嵊机协〔2025〕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