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6-1010623103 | 主题分类: | 儿童 |
| 发布机构: |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6-07-1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登记号: | DSZD01-2026-0007 |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嵊政办〔2026〕15 号 |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嵊州市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3日
嵊州市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开展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第三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函〔2026〕59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2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目标
(一)总体目标。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托育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模式,显著增加差异性、多层次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通过一年试点建设,建立运行我市普惠托育工作一体化推进、规范化运行、专业化指导、智慧化监管四大机制,加快形成全省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嵊州样板。
(二)具体目标。到2026年底,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平均月收费价格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的30%,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300个以上,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10%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达18.2%,全市幼儿园托班设置率占比65%以上,普惠托位占比达到95%以上,建立普惠托育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形成方便可及、普惠优质、医育结合、安全可靠、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二、试点时间
2026年2月至2026年12月。
三、试点内容
(一)探索建立普惠托育一体化推进机制
1.强化规划一体引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出生率趋势、幼儿园布局等,统筹优化城乡托育资源,合理满足“小月龄”婴幼儿托位需求,科学布局托育服务网点,构建“15 分钟托育服务圈”。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利用乡镇(街道)、社区现有设施及场所等公共服务资源,加强社区嵌入式托位规划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可及的托育服务。同时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国企办托等多种模式发展。
2.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发挥幼儿园“设施完善、队伍稳定、价格合理、家长信任、资源富余”的优势,根据《关于推进嵊州市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高效率管理、高标准规划、高素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等一体化推进,加快推动托育与学前教育深度融合,支持现有幼儿园“适托化改造扩容”,鼓励不改变原有产权的情况下,将公办幼儿园设施整体转为托育服务设施或托幼一体化服务设施。
3.推进政策一体完善。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生育补贴政策,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科学制定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机构定价机制和保障体系,探索托育机构保险制度,有效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和服务价格。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为困境婴幼儿提供“免费托”服务,提升托育服务的普惠性和公益性。
(二)探索建立普惠托育规范化运行机制
1.规范托育机构管理制度。加快“嵊有善育”品牌建设,建立贯穿托育机构备案准入、日常管理及核销退出机制。构建具有统一标识、固定场所、完备设施、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及可查地图的备案标准,进一步完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强化日常监管,研究制定托育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定期开展综合评估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2.完善托育机构运行制度。坚持以儿童健康为核心、以儿童安全为底线,压实托育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托育机构场所、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指导,督促指导托育机构建立收费、场地、设备、消防、交通、婴幼儿接送、活动组织和婴幼儿就寝值守等各项安全防护和养育制度。
3.健全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需求相协调的投入机制,严格规范落实《嵊州市托育机构补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和运行经费补助,切实保障普惠性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探索建立普惠托育专业化指导机制
1.加强综合服务指导。强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职能,打造集托育照护、早期发展、儿童保健、托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开设婴幼儿照护、亲子活动、家庭养育技能实操指导课堂,每年举办科学育儿知识讲座或亲子活动50场以上。做好辖区托育机构和家庭社区婴幼儿照护指导以及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任务,落实监管、示范、指导、培训等职能,有效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2.加强医育结合指导。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院专业优势,指导托育机构提供良好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服务。实现2万以上人口镇街“ 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全覆盖,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涵盖医疗保健、预防接种、发育筛查、早期发展指导、入户访视及机构健康管理的“一站式”连续服务。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的签约服务机制,建立“双向跟诊”学习模式。
3.加强专业队伍指导。遵循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扎实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前职后培训,推进“医养教”一体化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婴幼儿照护专家及儿童保健、学前教育两支队伍的人才优势,围绕儿童早期发展,组织开展家庭养育照护活动和托育机构一日生活规范化培训,实施儿保医护(健康指导员)、托育从业人员一体化培训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托育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四)探索建立普惠托育智慧化监管机制
1.迭代升级“智剡托育”服务管理平台。依托省、市智慧托育云平台,迭代升级具有嵊州辨识度的“智剡托育”服务管理平台,健全覆盖机构、人员、婴幼儿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打造集家长端、教师端与管理端于一体的综合性互动服务平台,集成机构信息查询、育儿知识推送、在线咨询、家园互动交流等核心功能,强化家园协同育人效能。
2.实施全流程智慧云监管。通过云监管系统,对托育机构儿童一日生活安排、考勤情况、膳食营养等实施线上监测管理。强化平台“机构端”数据监测,通过“智剡托育”在线监测,对养育照护、考勤核定、补助申报等实施一体化智慧监管。
3.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构建由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乡镇(街道)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体系,通过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凝聚监管合力,实现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发挥乡镇(街道)“吹哨报到”机制作用,加强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建立日常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协同履职的机制。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保障,整合优化婴幼儿照护扶持、医养护人才培育、育儿能力提升、行业监管及应急处置等配套政策,完善普惠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效。强化科学照护理念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健全督查评估机制,有序推进试点落实,总结提炼推广先进经验,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惠民利民。
五、附则
本方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嵊州市普惠托育服务试点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
嵊州市普惠托育服务试点重点工作清单
试点内容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探索建立普惠托育一体化推进机制 | 强化规划一体引领 |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15 分钟托育服务圈”。 | 发改局、卫生健康局 |
满足群众对“小月龄”婴幼儿入托需求,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10%以上。 | 卫生健康局 | ||
用人单位办托和国企办托。 | 卫生健康局、总工会、乡镇(街道) | ||
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 推动托育与学前教育深度融合,支持幼儿园“适托化改造扩容”,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300个以上,全市幼儿园托班设置率占比65%以上。 | 教体局、卫生健康局 | |
推进政策一体完善 | 贯彻落实各项生育补贴政策,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 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 |
制定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机构定价机制和保障体系,探索托育机构保险制度,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和服务价格。 | 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局 | ||
二、探索建立普惠托育规范化运行机制 | 规范托育机构管理制度 | 建立托育机构备案准入、日常管理及核销退出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强化日常监管,研究制定托育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定期开展综合评估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 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乡镇(街道) |
完善托育机构运行制度 | 压实托育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托育机构建立收费、场地、设备、消防、交通、婴幼儿接送、活动组织和婴幼儿就寝值守等各项安全防护和养育制度。 | 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乡镇(街道) | |
健全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 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需求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补助,保障普惠性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 | 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 |
三、探索建立普惠托育专业化指导机制 | 加强综合服务指导 | 强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全年开展讲座或亲子活动50场以上,服务婴幼儿家庭100户以上,培训托育从业人员500人次以上 | 卫生健康局 |
加强医育结合指导 | 实现2万以上人口镇街“ 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全覆盖,指导托育机构提供良好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服务。 | 卫生健康局 | |
加强专业队伍指导 | 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前职后培训,推进“医养教”一体化专业队伍建设。 | 教体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 | |
四、探索建立普惠托育智慧化监管机制 | 迭代升级“智剡托育”服务管理平台 | 迭代升级“智剡托育”服务管理平台,健全覆盖机构、人员、婴幼儿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打造集家长端、教师端与管理端于一体的综合性互动服务平台。 | 卫生健康局 |
实施全流程智慧云监管 | 通过云监管系统,对托育机构儿童一日生活安排、考勤情况、膳食营养等实施线上监测管理,对养育照护、考勤核定、补助申报等实施一体化智慧监管。 | 卫生健康局 | |
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 | 建立日常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协同履职的机制。 | 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乡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