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石【2025】7号
发布日期:2025-08-06 16:01
信息来源:嵊州市石璜镇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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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石【2025】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93-22-120 | 周荣苗 | 宅基地使用权 | 8-4-22-55-1 | 石璜镇新塘村 | 遗失 |
登记机构: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8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