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1040745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10-1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10:06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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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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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屋高端定制项目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购买高频组框机、电子开料锯、激光封边机等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设施;采用开料、封边等工艺,实施全屋高端定制项目。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开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胶水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