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683MB1509001Y/2026-10106937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6-09-30 |
不动产继承公告
编号:[2026] 1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5-830303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继承份额 | 登记申请人 |
1 | 宋良南 | 房产证、土地证 | 嵊州市官河里4幢一单元101室 | 嵊州国用2013第04189号/0110019059 | 50% | 沈梅芬 |
公告单位: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