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三【2026】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登记机构: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