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贵【2026】29号
吕华兴因保管不善,将浙(2018)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4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华兴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