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330683000000/2026-10105739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行政办 公开日期: 2026-06-02

新昌客货站至金庭互通连接线工程(嵊州段)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2 16:14
信息来源:行政办
浏览次数: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新昌客货站至金庭互通连接线工程(嵊州段)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收范围

依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嵊征预告〔2026〕41号),拟征收金庭镇(北漳村、后山村)和黄泽镇(顺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总面积7.252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1)对本次土地征收是否支持;(2)本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实施主体:浙江万维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18705178266

邮箱:869423959@qq.com

四、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