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683MB1530513Q/2026-101066760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6-09-02 |
经村(社区)审议,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现将2026年度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如实反映。市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83275230。
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且户籍在本市;(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