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25X8/2015-806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15-03-18 00:00:00 |
一、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区域、生产力布局、城市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2.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提出市及市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牵头做好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宏观指导、协调管理。
3.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编报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
4.负责拟订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平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确定市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
5.负责编制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报高技术项目(包括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研制开发项目、工业性试验项目、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高技术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以及利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6.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全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审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
7.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重大前期项目的规划、计划;汇总分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按规定权限上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重大境外投资项目。
10.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负责全市资源节约、开发和综合利用工作;搞好全市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
11.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12.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争取并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协调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13.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综合性改革试点;负责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课题研究;研究拟订投资、计划、价格、粮食流通等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创新的政策措施;组织综合性经济政策的起草、审核和协调工作。
14.研究拟定我市开展国内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区域合作,做好“接轨上海”工作以及“长三角”地区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市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的规划、实施意见,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负责国内合作交流统计工作。
15.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6.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价格调控的方针、政策和价格改革、调整方案,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7.负责全市价格综合平衡;贯彻实施政府定价目录;配合财政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拟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的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18.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执法检查;负责全市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负责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宣传价格法律制度和方针、政策,公开价格信息,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处理价格争议,协调价格矛盾,维护合法价格权益。
19.负责全市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定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拟订全市价格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环境价格、教育医药等民生价格的管理;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制定成本调查和监审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组织实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根据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变化情况;负责对全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及其认证、咨询等价格事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0.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1.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产业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并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和能源节约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22.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编制、专业保障队伍组建、物资筹措、战备储备点建设等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2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下属1家“嵊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事业单位)。
二、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1家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1家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收入预算 7629.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627.32万元,占8.2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7001.97万元,占91.77%。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1家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支出预算为 7629.2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9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7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1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支出1.9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33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4.9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
(三)预算安排支出情况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1家单位的部门预算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314.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2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办工作经费、国内经济合作交流经费、山海协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价格鉴定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安排48.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144.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安排1.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人员遗属生活补贴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1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安排16.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行政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安排2.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镇项目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重大前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8.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3.89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补贴支出。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安排1.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社会保险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年初预算无安排(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
2.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来本市调研及考评、省内兄弟单位和经济合作地区间的交流、各类业务活动、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收专家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重大政策调研、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工程专项监督检查、物价监督管理等事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将根据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调整。
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各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其他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补贴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附件: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