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 >> 其他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356N/2018-849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崇仁镇 公开日期: 2018-12-13 15:42:24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崇仁镇村庄保洁和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方案

发布日期:2018-12-13-15:42:24 信息来源:崇仁镇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各分中心、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推进我镇环境面貌大整治行动,完善崇仁镇村庄保洁和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管理,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现结合崇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联动、整体推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村庄保洁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通过全面开展培训工作,完善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村庄保洁和垃圾分类的工作质量,从而推进我镇环境面貌大改变。

二、目标任务

村庄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人员职责清楚、分工明确,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垃圾分类体系运转流畅。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分类培训工作

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入户培训,以户为单位,实施全面轮训制度。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实施网格化管理,确定党员责任区域,实行村干部、党员包干制度,每位党员干部须承包其所在村若干家庭的垃圾分类指导工作,每月定期对包干家庭进行上门指导,切实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通过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推动整体垃圾源头分类质量的提升。

(二)建立健全保洁队伍

1.上门收集员、清运人员:区域内上门收集员和清运人员由浙江鑫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安排。

2.村庄清扫人员:崇仁集镇分中心7个行政村、春联分中心2个行政村(下应、溪滩) 、富润分中心(金田——富四公路、黄泥岗头——富润老车站公路、分中心办公室——老街口道路、老街道路)的村庄清扫人员由浙江鑫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安排。其余村的村庄清扫人员由村两委会讨论决定。为方便日常清扫工作,工作人员由本村村民担任,原则上年龄小于70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服从镇村两级管理。

(三)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1.垃圾分类投放。每家农户已配备35L连体式分类垃圾桶,要求每家农户按源头厨余(可烂)垃圾、其他(不可烂)垃圾“两分法”分类,并将分类垃圾桶放置门口便于上门收集。每个行政村已设定一个“四分法”分类投放点,要求按厨余(可烂)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不可烂)垃圾“四分法”分类分类投放。

2.村庄保洁、垃圾上门收集及清运。每个行政村已配备保洁员、上门收集员和清运人员(名单详见附表1、附表2)。保洁员、上门收集员和清运人员采取公开化管理,即责任区域公开化、姓名联系方式公开化、保洁时间、上门收集及清运时间段公开化。每个行政村配备一个责任人,由责任人监督、管理村庄保洁、垃圾上门收集及清运工作。

(四)落实形成三支分类队伍

建立 “上门收集保洁员、村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三支队伍,采用“三次分拣”的垃圾分类机制,即先由农户按“两分法”进行分类,再由上门收集员进行二次分拣,最后进入处置站或中转站后由进仓管理员进行三次分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并结合原有的保洁员队伍,进行垃圾分类队伍建设。

四、工作组织

     镇级层面主要保障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办法,村级层面根据本村实际和经费情况落实人员、划分责任区域。

    村两委会对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负完全责任。两委员会要认真研究本村的实际情况,包括行政村、自然村的分布,人员人数的安排,经费的安排以及工作规划等。

五、考核方法

(一)严格实施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考核

保洁公司每月对崇仁集镇分中心7个行政村、春联分中心2个行政村(下应、溪滩) 、富润分中心(金田——富四公路、黄泥岗头——富润老车站公路、分中心办公室——老街口道路、老街道路)的村庄保洁员进行考核。其余村庄清扫人员由镇村两级联合考核。村两委会要加强监督,加大管理力度。镇将根据各村情况和《崇仁镇农村保洁员考核办法(试用版)》(附件3),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结果与村清扫人员工资以及村干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二)积极推进实名积分奖励制度

建立农村垃圾分类“上门收集+竞赛公示”制度,由村保洁员在上门收集时对村民分类投放质量进行检查,同时村干部再进行随机抽查,并建立村民分类投放质量台账,作为积分奖励和荣誉评比的依据。每月由村委评出分类最好的若干户家庭,在荣誉榜予以张榜公示。

 

附件:1.崇仁镇保洁项目数据细化表

2.崇仁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名册

3.崇仁镇农村保洁员考核办法(试用版)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