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 >> 其他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512/2018-849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林局 公开日期: 2018-12-25 09:34:17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嵊州市农林局关于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5-09:34:17 信息来源:市农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根据上级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有关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市农民培训情况和当前农民现状,现就今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对象和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培训职业农民1000人,根据我市“三农”发展进步的需要,结合上级下达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今年对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农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确定市社区学院、市现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市农民培训学校、相关农林产业协会等单位组织实施培训,完成培训农民1500人以上。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6小时,培训对象为农业科技示范户、粮油生产经营户、蔬菜生产经营户、畜禽养殖户、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家庭农场主、农村信息员等。培训内容以农业经营管理、农林业生产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农林业综合防治技术、科技示范户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提高农民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组织实施

1. 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任务、对象和数量,科学论证、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于20181030前报市农林局。

2. 确定培训学员。要根据培训任务和内容,确定好培训对象,使之学用一致。一名学员原则上只参加一个专业的培训。培训对象确定后,要及时建立准确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台账》(见附件1)。

3. 编发培训教材。加强培训教材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训对象的需求,采取统分结合方式,组织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免费将培训资料发放给学员。

4. 实施班级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引导学员加强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5. 规范培训考核。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落实好培训场所,任课老师要有详细的讲课提纲,要建立学员签到、点名制度(《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签到单》见附件2),维护好课堂纪律,严格按规定落实培训时间,确保培训效果。

6. 培训管理和验收。各培训单位要在20181231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市农林局将组织专门人员,核实学员情况,参与督查培训全过程;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填要写《农村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见附件3),整理好验收资料,接受验收,验收不合格者要及时整改。

7. 建立培训档案。各培训机构要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见附件4)。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逐级落实。市农林局主要做好整个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培训单位要建立培训组织,落实主管领导,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上下联络和日常事务工作的处理。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的协调,增强部门和当地政府对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2. 严格培训管理。各培训单位要具体做好培训实施工作,落实好师资、教材、场地,把握好培训对象、台账登记、学习培训、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环节工作。

3. 规范经费使用。培训单位要设立培训专账,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对农民开展免费培训的相关支出,确保培训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 注重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有关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政策,明确培训目的,提高培训认识。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通过宣传媒体报道开展培训好的做法。

附件:1.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台账

2.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签到单

3.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验收报告单

4.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建档基本资料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