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石璜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19-03-18-15:41 信息来源:石璜镇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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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石璜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和上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石璜镇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办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工作人员。落实党政综合办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副主任为具体经办人员,全面沟通衔接相关工作,学习业务知识,做好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2.提高信息质量。我镇本着公开、真实、准确的原则,每一则信息公开前,都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石璜实际,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相关分管领导仔细核实比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公开形式和公开方式科学、便民、有效。三是依据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更新公开。

3.加强基础建设。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镇紧密围绕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重点做好机构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并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快了信息资源共享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全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8年全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8年,石璜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4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5条,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五、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镇不存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七、存在的困难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要加快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可读性;信息公开的管理队伍需进一步充实,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提升;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还不知道信息公开的事宜;本单位广大干部参与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为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我镇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我镇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人员配置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良好局面。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动员全镇各线的干部参与到提供报送政府信息工作中来,要及时学习和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确保有效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扩大宣传效应,通过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使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群众满意,赢得社会信任,塑造良好形象,提升公信力。

四是希望上级给予指导和培训,以便更好地公开政府信息,做好网站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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