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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嵊州市长乐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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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嵊州市长乐镇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乐镇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575-83071001。 一、概 述 2018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成立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1名分管领导主抓落实,专门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上传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受理信息申请,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网站的建设与维护。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站,建立覆盖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通讯员网络,还开展了对联络员和通讯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二是健全了工作制度。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文件公开的业务流程,规定文件产生过程中必须标注是否公开的意见,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加快了传递速度和完善了考核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基础性保障。三是深化了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公开与群众利益有关的重大方案。同时还整合行业资源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服务类信息,受到人们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数为8个(二级目录),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1条,其中机构信息28条,政策文件348条,规划计划7条,工作信息567条,民生事项31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33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本单位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33条,今年以来,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7次,其中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4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接到信息公开的受理申请1次,办理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收取申请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以来,长乐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建立了信息公开的平台、规范信息公开的行为、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文件、新闻动态等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都有所欠缺,出现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三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流程欠熟悉,且人员流动性较快,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未能很好保证。 措施:一是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我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要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将广大民警的思想统一到建设服务型、阳光透明政府的要求上来,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我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三是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注重专人工作的稳定性,杜绝较快流转。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长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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