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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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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83796813。 一 、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概况,重点包括: 1.工作机制,明确电子政务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信息更新及网络维护工作人员,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2.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建立电子政务工作各项管理及维护制度,并明确落实。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中心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及维护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接受市政府信息中心对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3.基础性工作,按照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类栏目内容的需要,做好所有授权分配栏目的信息维护和报送工作,以及其他公众信息的添加维护等。及时发布本单位适合上政府门户网站的动态信息。凡在各大新闻媒体刊登的涉及本部门的各类政务动态、公告、通告、公示等,均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8年底,累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累计45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36件;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39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类群众电话咨询0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通过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答复满意率为100%。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本局共有11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3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舆情回应速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取得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重点领域信息缺少全周期展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化、多样化,一部分工作的政务公开与分局的职责尚未理顺。本年度我局将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厘清相关职责界限,多维度展示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工作进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建设美丽嵊州添砖加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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