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78R/2019-8512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19-04-16 11:43:47 |
2018年,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绍兴市国土局和嵊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嵊州市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嵊州市委市政府、嵊州市国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法律制度建设,规范国权力运行,严格行政执法制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能力,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根据嵊州市嵊市委[2018]4号和嵊市委办[2018]9号文件、绍兴市国土局《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法治国土建设,抓好法治国土基础工作
1、高度重视法治国土建设工作。落实绍兴市国土局、嵊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我局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2、推动完善国土资源行政行为制度体系。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必要可行的原则,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立法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土地、矿产资源资产行政管理体制,结合实际,制定了《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法治国土建设工作要点》、《嵊州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嵊州市国土局工作规则等制度。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仲裁等统计报送工作;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备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重大行政合同;按要求及时报送其他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资料。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并及时进行清理
1、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嵊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嵊政办[2018]91号文件规定,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自行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登记、编号;部门起草的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起草说明、法律依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2、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局发规范性文件一律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通过后再报市法制办备案。2018年,根据绍兴市国土局、嵊州市政府统一安排,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组织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将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1、建立合法性审核制度。根据嵊州市嵊府法[2017]4号文件《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和绍兴市国土局《关于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2018年,我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土信访、行政处罚、用地报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重大决策、决定事项,如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实行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和听证。
同时,我局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供前提条件。
2、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2018年,我局建立了“双随机”监管系统,将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双随机一监督”监管系统,并且完成绍兴市局布置的“双随机一监督”对换检查工作。
四、严格执行行政应诉应复规定,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1、认真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件,我局共参与诉讼案件共39件(含系列案件),除1件民事诉讼应诉外,其余全部为行政诉讼。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行政应诉答辩状及证据、行政复议答复书及证据,对涉诉案件依法出庭答辩、应诉,认真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百分之一百。
2、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2018年,我局完成了3起行政调解案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我局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行政调解重大争议纠纷讨论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岗位责任制、行政调解登记、统计及息报送制度等四项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五、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1、按照《嵊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工作,2018年,我局建立会前集体学法制度,正常开展会前集体学法、学政策。新春伊始,局班子领导每人采用PPT格式主讲一堂国土知识专题课。法律宣传做到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全系统各科室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提升了国土系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同时,“七.五”以来,我局积极普及法治国土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每年开展的“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土地矿产资源权益,达到了普及宣传依法用地、依法开采、切实保护国土资源的效果。我局积极参加浙江省国土厅每年度组织的国土人员法治国土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征订《中国国土资源报》土地日特刊、宣传手册,编写《国土知识100问》,实地演示地质灾害避险防治,累计印发土地和地质灾害宣传资料3万多份,定制各类国土资源宣传品,在全市主要镇、街道、村和市区文化广场广泛分发、张贴、宣传,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执法证件按期进行注册、换证、注销。2018年开始,我局又将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双随机一监督”监管系统。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我局采用公开招聘形式,通过公平竞争招聘法律顾问单位。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国土资源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六、加强依法行政,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和优秀执法案卷参评工作
2018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案件89件。一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优秀执法案卷参评选送工作。但是,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局负责人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能参与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会前学法讲课。我局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专家讲座、举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班、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坚持下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国土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