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364H/2019-288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三界镇 | 公开日期: | 2019-04-09 14:21:49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关于印发三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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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中心、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绍兴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绍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目标,按照“五个走在前列”、“五个绝不允许”的要求,坚持“面上抓平衡、点上求打深,严把质量关、深挖‘保护伞’,建长效机制、铲黑恶土壤”斗争策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纵深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建设高水平“三个嵊州”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推动全镇扫黑除恶工作实绩走在全市前列,具体要实现“四个更加”目标:一是斗争氛围更加浓厚。通过开展全社会、全领域、全行业“铺天盖地”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斗争氛围。二是主攻方向更加突出。将深挖幕后“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坚持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紧密结合,不断净化党政干群队伍,提高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和战斗力。三是依法打击更加有力。围绕建设工程、农村基层、网络空间等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增强打击黑恶犯罪的针对性、有效性。牢固树立“主动进攻、除恶务尽”的工作理念,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等重点案件的攻坚力度,推动全镇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四是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压实党政、村社“两委”、行业部门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整顿后进村党组织、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措施 重点是组织好“五大行动”: (一)开展严打深挖行动。 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起底活动。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建筑工程、金融借贷、自然资源、农村基层、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场所和区域,以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开展全面深入排摸、核查工作。结合“三服务”、大调研大走访、在取党员“两地报到、双岗展务”等,组织党员干部走访宣传、全域排查线索。从信访举报、投诉控告、报警案件等材料中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开展全镇行业部门“线索大排摸大起底”活动、线索核查“回头看”活动。健全完善线索归口、传递、核查、反馈等全流程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线索排摸“四长责任制”、线索核查“三长责任制”、每周“零报告”、签字背书等制度。 (二)开展“打伞破网”行动。 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嵊州市《依法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意见》,制定签字背书、留档备查等制度,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制度,落实好镇纪委与派出所线索快速双向传达、同步对接介入办案机制,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工作。 严查“保护伞”。坚持“刀刃向内、重点打伞”,建立查处“保护伞”绿色通道,对充当“内鬼”和“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优先查处;对顶风作案,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开展源头治理行动。 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统筹谋划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更加注重发挥各级社会治理管理服务中心、“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作用,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开展固本强基行动。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底线管理倒排整转,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逐个分析排队、评星定级,按照5%的比例倒排整转。凡是村域发生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村党组织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全面落实领导包村负责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十二条底线”管理。 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建立健全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审查机制,凡是新进村班子人员一律经过市级联审。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坚持落实不称职村干部“歇职教育” (五)开展全民参与行动。 组织开展宣传攻势。将全年宣传活动分为宣传准备、集中宣传、常态模式三个阶段。其中4-6月为集中宣传期,3月、7-12月为常态宣传期。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网络宣传、面对面宣传、社会面宣传等,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部署举措、工作进展、成功经验,充分展现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同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畅通举报热线、开设网络举报、实行开门接访,并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检举揭发人员给予重奖,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调高基调。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真抓实干,以紧抓实干、事不过夜的作风,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把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提升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派出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要研判分析黑恶势力犯罪规律特点,核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切实采取各种有效侦查措施,组织专案经营和集群打击。各单位要承担起线索摸排的职责,主动收集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并及时上报。同时,要加强沟通协作,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查。专项斗争期间,对各单位扫黑除恶摸排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摸排、打击不力、没有提供线索,本地黑恶势力被上级部门发现督办或者被外辖区打击的,将严肃追责。 (四)及时上报,定期研判。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各单位线索上报实行周报制和“零”报告,各单位每周三下班前盖章后密封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情况表至综治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汇总分析扫黑除恶线索上报、调查核实、案件侦办等各类信息和问题,布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确保“攻坚年”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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