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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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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建设局严格按照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1号)及《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嵊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嵊政办〔2019〕9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研究落实,认真梳理,现将2018年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建立了以局办公室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统筹各分局、下属单位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关于加强网站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管理维护应急预案》等文件,落实政务公开任务,具体分解到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件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做好重点工作的政务公开 1.主动公布规范性文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共1条,用于规范公租房保障新增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相关工作。 2.行政许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文件35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房地产资质批复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率达100%。 3.规范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工作。各乡镇、街道经过调查摸底,按照申请、评议、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资格审核,经村、乡镇两级公示,后确定补助对象,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帮助农村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4.牵头做好公租房保障公示。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房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开计划完成情况,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分配房源、资格确认、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接受信息咨询、投诉和举报,按照要求准时公布保障房家庭,今年共公布6批公租房保障家庭,全年公布住房保障共26条。 5.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今年来,我局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 6.主动公开。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政务动态46条,计划总结2条,通知公告28条,财政预决算2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一年来我局在优化政务公开、管理队伍建设、公开途径等方面,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照上级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局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管理队伍,及时根据单位职责调整队伍及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得到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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