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0-971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1-02 15:56:1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嵊州市明科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机械零部件、五金制品、机械传动件、汽车配件、链轮、齿轮、齿条、伞齿轮、连轴器、减速机、电机配件。企业位于嵊州市三界镇工业集聚区文华路中段。企业总投资331.65万元,购置车床、钻床、铣床、锯床、磨床等加工生产设备,采用机加工、表面处理、装配、测试、包装等工艺技术,实施年产30万套无气喷枪技改项目。
企业成立之初未办理环保审批相关手续,属未批先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又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加快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嵊政办[2017]128号),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企业需补充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目前该项目环评手续已经补办完成。
嵊州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12月14日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责令限期整改(嵊环罚字[2017]281号)。
二、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余姚市闽驰金属压块厂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和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委托给资质单位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浙江鑫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定期清运处理。做到了零排放。
三、验收监测主要结果:
2019年5月7日、5月8日验收调查单位嵊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编制了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竣工验收调查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果如下:
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余姚市闽驰金属压块厂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和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委托给资质单位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浙江鑫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定期清运处理。做到了零排放。
四、公示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如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期间反馈给我们。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听证。
投诉电话:12345,83184420
传真:83116369,电子邮件:szhb321@163.com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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