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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17:0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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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9年,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1号)及《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嵊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嵊政办〔2019〕9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研究落实,认真梳理,现将2019年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领导再强化,责任再落实。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负责人员进行调整落实。各单位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局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信息的维护、更新。局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以办公室牵头、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分管领导审核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全面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机制再健全,任务再明确。重点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换位思考,在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从方便公众办事、简政放权的角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性和实用性。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内容涵盖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其他权力事项,目前共有事项248项。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守政府信息公开纪律和规矩,按照上级要求对不能公开的事项做好审查。2019年,我局在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上进行了再完善与修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所、机关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计算机数据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信息公开流程等制度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同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业务核查机制,杜绝该公开却不公开、不该公开却随意公开现象,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依程序进行公开。同时,做好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的梳理等基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完成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公开。

三是渠道再拓展,形式再丰富。实行线上线下公开、传统方式公开和新媒体公开相结合。结合市场监管重点、亮点工作,积极邀请媒体参与报道,主动公开监管服务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今年来,省食品安全县市创建、食药监管、“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豆制品行业整规提升、商事登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校园食品智慧溯源、送药上山等工作在中央电视台、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消费者报、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针对微信新媒体受众越来越广,公众号信息传播越来越快的特点,重点做好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公开维护工作,本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条,向嵊州发布公众号上报信息96条。结合日常监管服务工作,通过现场咨询、上门宣传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2019嵊州市首家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正式开放。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嵊州》等媒体继续建立长期合作协调机制,深化《市场监管之窗专栏》办理,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成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宣传引导。

四是督查再强化,反馈再落实。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高速服务区等消费群体量大面广地点完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便捷社会投诉举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涉及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信息公开。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严格把关,杜绝各类泄密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148

225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54

1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7

94

417

行政强制

39

0

1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5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的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举报投诉数量

本局2019年度共处理举报投诉2421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要还依靠传统渠道,依托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仍有距离。2020年,我局将依照市政府关于媒体整合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丰富信息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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