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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10:30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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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在嵊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扣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农业农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实效性要求高,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更新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信息。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内容,更新三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信息,全力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细落实。

(三)确保渠道畅通,加强互动监督。高度重视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综合检查、考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分类整理了有关文件资料,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政策文件类2条,工作信息类:政务动态24条,计划总结1条,通知公告9条。没有发生未经第三方同意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等方面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能够及时、主动、准确公开相关信息,能及时按要求向市档案局、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书面和电子文本资料,政府信息目录更新也无滞后现象,由于工作到位和单位性质等主客观原因,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如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缺乏多样性、单位性质业务单一,政策文件较少,发布较少等,以及政务公开的目录标准不够明晰,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够高、内容不够全等。

(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改进。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保护区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政务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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