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815U/2020-889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0-10-28 10:03:2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城管“关键小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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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2020年第四季度城管“关键小事”顺利开展,根据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平安畅通和水环境提标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2020年城管“关键小事”实施方案》(绍市城管委〔2020〕4号),现就第四季度城管“关键小事”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乱街区”整治和“最美街区”打造 1.“最乱街区”整治:各地请对照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城市管理考核标准等相关市容秩序方面的规定,至少报送2条市容最“乱”、秩序最“差”的“最乱街区”,同时制定相应整治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计划(整改截止时限最迟为明年3月底). 2.“最美街区”打造:各地请按照“环境卫生良好、垃圾分类规范、河渠水质干净、容貌秩序井然、市政设施完好、园林绿化美观、门前三包到位”等标准,推荐不少于2条“最美街区”,市城管办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验收评比. 二、集镇市容秩序整治 各地请对照《绍兴市文明集镇创建评估标准(2020版)》(绍市文明办〔2020〕12号),集中整治“乱占道、乱设摊、乱搭建、乱停放、乱张贴”等市容秩序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列入创建计划的集镇,打造成示范标杆,对未列入创建计划的集镇,实现全面提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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