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0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乡镇(街道)。
2.市级各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评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单位)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绩效目标落实情况。采用客观评价,对被考评单位依据相应的评分标准、权重系统、计算规则,通过采集各项评价指标客观数据并考评计分,生成评价结果。
三、考核体系
1.按总分 100 分评价。
2.对乡镇(街道)设置体制机制(10分)、创新工作(25分)、政务服务2.0建设(7分)、基层治理四平台(3分)、应用能力集成度(21分)、协同办公应用度(30分)、网络安全(4分)。
3.对市级部门(单位)设置体制机制(5分)、创新工作(20分)、政务服务2.0建设(15分)、互联网+监管(13分)、基层治理四平台(2分)、信息化建设(30分)、公共数据(10分)、基础设施(5分)。
四、考核结果
政府数字化转型考核得分,统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2020年政府数字化转型考核指标体系
2020年政府数字化转型考核指标体系
表一 2020年乡镇(街道)数字化转型考核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牵头考核单位 |
1 | 体制机制 (10分) | 组织保障 (2分) | 有本地政府数字化转型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和联系人 | 市大数据中心 |
2 | 业务培训 (4分) | 积极参加市大数据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每年自行组织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不得少于1次,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在编人员三分之一 | 市大数据中心 | |
3 | 任务落实 (4分) | 及时部署落实各项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按配合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给分 | 市大数据中心 | |
4 | 创新工作 (25分) | 应用创新和优秀实践 (25分) | 在政府履职、地方治理等各方面的创新做法、优秀实践等,包括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疫情防控、数据开放应用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 市大数据中心 |
5 | 政务服务2.0建设 (7分) | 自建政务服务类APP(公众号)整合情况 (2分) | 评估乡镇(街道)自建政务服务类APP(公众号)整合情况,如无自建 APP,按照全部整合给分 | 市大数据中心 |
7 | “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 (1分) | 评估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 |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大数据中心 | |
8 | 政务公开 (4分) | 评估各乡镇街道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爱嵊州”APP等重点网站(APP)政务公开内容更新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错链等 | 市府办 | |
9 | 基层治理 四平台 (3分) | 村(社区)以上网格事件办结率 (1分) | 各乡镇(街道)对基层治理四平台省平台下发的网格巡查任务(由省委政法委等业务部门审核下发)完成率达到 100% | 市委政法委 |
10 | 网格巡查任务完成率 (1分) | 各乡镇(街道)对基层治理四平台省平台下发的网格巡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 市委政法委 | |
11 | 公众爆料同比增长率 (1分) | 各乡镇(街道)接入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公众爆料事件量增长率达到100% | 市委政法委 | |
12 | 应用能力集成度 (21分) | 组织人员规范性 (3分) | 各乡镇(街道)组织及用户是否按照组织标准规范构建及排序 | 市大数据中心 |
13 | 通讯录完整率 (5分) | 用户姓名、手机号、职务、办公室电话、办公地址等五要素是否全部齐全、正确 | 市大数据中心 | |
14 | 人员日均激活率 (3分) | 用户日均激活率100% 指标=每天激活用户数/本乡镇(街道)总用户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15 | 人员日均活跃率 (5分) | 用户日均活跃率92% 指标=每天通过钉钉进行协同的用户数/本乡镇(街道)激活用户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16 | 电子印章 (2分) | 考核乡镇(街道)电子印章推广使用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17 | 城市大脑支撑度 (3分) | 基于全市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支撑应用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18 | 协同办公应用度 (30分) | 活跃率(2分) | 考核智慧办公系统日均活跃率 | 市大数据中心 |
19 | 收文(5分) | 考核收文流转率(流转收文数/实际收文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20 | 发文(3分) | 考核通过智慧办公系统有发文等 | 市大数据中心 | |
21 | 办文(5分) | 考核单位文件流转超期办理率(超过3天未办理次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22 | 掌上办公 (8分) | 重点考核会议钉钉签到、表单在线收集、值班管理、请假报表等应用情况和班子成员掌上办公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23 | 应用开发 (7分) | 自建钉钉微应用1个以上,且收集数据1000条以上 | 市大数据中心 | |
24 | 网络安全 (4分) |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 (2分) | 无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接收浙江省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含平台移动端浙江通报预警APP)通报预警,按要求及时反馈,并第一时间排除网络安全隐患,其中安全事件分级标准参照我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市委网信办 |
25 | 网络安全监管 (2分) | 重点考核各乡镇(街道)电脑安装360天擎和及时整改安全问题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表二 2020年市级部门数字化转型考核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牵头考核单位 |
1 | 体制机制 (5分) | 组织保障 (1分) | 组织保障 (1分) | 有政府数字化转型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和联系人 | 市大数据中心 |
2 | 任务落实 (2分) | 任务落实 (2分) | 对本系统上级部署政府数字化转型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每项任务有落实,同步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办公室报送 | 市大数据中心 | |
3 | 业务培训 (2分) | 业务培训 (2分) | 积极参加市大数据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每年自行组织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不得少于1次,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在编人员三分之一 | 市大数据中心 | |
4 | 创新工作 (20分) | 应用创新和优秀实践 (20分) | 应用创新和优秀实践 (20分) | 在政府履职各领域的创新做法、优秀实践等,包括政务服务、监管、基层治理、疫情防控、数据开放应用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 市大数据中心 |
5 | 政务服务2.0 (15分)
| 事项接入2.0情况 (1分) | 事项接入2.0情况 (1分) | 评估各部门推进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 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6 | 事项运维和管理情况 (1分) | 事项运维和管理情况 (1分) | 评估各部门配合推进事项库改造、事项认领与维护等工作情况 | 市委编办 | |
7 | 办件数据汇聚情况 (1分) | 办件数据汇聚情况 (1分) | 评估各部门办件汇聚总量、办件异常与超期办结等情况(办件异常情况指办件信息不符字段规范、未按承诺办结时限办结等) |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大数据中心 | |
8 | 事项标准化情况 (1分) | 事项标准化情况 (1分) | 评估各部门配合绍兴市级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全省统一标准化情况 | 市委编办 | |
9 | 网上受理率 (5分) | 网上受理率 (5分) | 评估各部门通过2.0 平台受理的办件占比达到80%以上 | 市大数据中心 | |
10 | 政务服务指标 (2分) | 政务服务指标 (2分) | 网办率、掌办率、跑零次率、即办率、承诺压缩比、材料电子化率等政务服务指标达到上级下达任务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11 | 事项办件 发生率 (1分) | 事项办件发生率 (1分) |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评估各部门事项存在办件的占比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12 | 自建政务服务类APP(公众号)整合情况 (1分) | 自建政务服务类APP(公众号)整合情况 (1分) | 评估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类APP(公众号)整合情况,如无自建 APP,按照全部整合给分 | 市大数据中心 | |
13 | “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 (1分) | “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 (1分) | 评估各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 |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大数据中心 | |
14 | 政务公开 (1分) | 内容发布及时准确性 (1分) | 评估嵊州市政府门户网、浙江政务服务网、“爱嵊州”APP等网站(APP)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及内容是否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错链等情况 | 市府办 | |
15 | 互联网+监管 (13分) | 监管事项 (2分) | 事项梳理情况 (1分) | 各部门监管事项梳理情况,事项认领率、事项元素完整率、国家事项和监管事项映射率、许可事项和监管事项关联率均达到100% | 市市场监管局 |
16 | 监管事项入驻率 (1分) | 监管事项检查子项、处罚子项接入一体化在线监管事项检查子项、处罚子项接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比率达到100%(国家统建系统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平台运行的比率 | 市市场监管局 | ||
17 | 监管对象 (1分) | 监管对象归集情况 (1分)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专户、特定自然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网约车司机等)、特定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种设备(电梯、锅炉等)等监管对象信息归集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 | |
18 | 监管行为 (7分) | 监管行为覆盖率 (1分) | 部门条件监管事项主项的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到100%(零申报事项除外) | 市市场监管局 | |
19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分) | 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指标=年度内全系统已实施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数/本部门公布的双随机事项数);双随机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指标=年度内已按时完成检查任务/截止年底前应完成检查任务) | 市市场监管局 | ||
20 | 掌上执法率 (5分) | 全部现场执法检查统一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简易处罚实现掌上办,全年掌上执法比例达到90% | 市市场监管局 | ||
21 | 协同监管 (3分) | 事件处置 (1分) | 国家和省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下发的风险事件,实现100%闭环处置;国家和省级投诉举报系统下发的投诉举报事件,实现100%闭环处置;基层治理四平台上报给“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 市市场监管局 | |
22 | 信用监管 (1分) | 在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引入信用的任务数占比达到50%;企业信用高中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 市市场监管局 | ||
23 | 联合监管 (1分) | 通过统一执法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任务,双随机抽查中联合监管执法率达到5% | 市市场监管局 | ||
24 | 基层治理 四平台 (2分) | 办结率 (2分) | 事件办结率 (1分) | 部门条线在基层治理四平台上的全年协同事件办结比率达到98% | 市委政法委 |
25 | 矛盾纠纷调处办结率 (1分) | 部门条线基于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全年矛盾纠纷事件调处办结率达到98% | 市委政法委 | ||
26 | 信息化建设 (30) | 协同业务上钉 (2分) | 协同业务上钉 (2分) | 考核本单位政务协同业务事项钉上可办率指标=实现掌上可办的协同业务事项数量/应实现掌上可办的协同业务事项数量 | 市大数据中心 |
27 | 智慧办公系统应用 (7分) | 活跃率(1分) | 考核智慧办公系统日均活跃率 | 市大数据中心 | |
28 | 收文(2分) | 考核收文流转率(流转收文数/实际收文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29 | 发文(2分) | 考核通过智慧办公系统有发文等。 | 市大数据中心 | ||
30 | 办文(2分) | 考核单位文件流转超期办理率(超过3天未办理次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31 | 信息化应用 (8分) | 掌上办公 (4分) | 考核各部门信息化办公水平,重点考核各部门会议钉钉签到、表单在线收集、值班管理、请假报表等应用情况和班子成员掌上办公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32 | 应用开发 (4分) | 自建钉钉微应用1个以上,且收集数据1000条以上 | 市大数据中心 | ||
33 | 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 (3分) | 网办率 (1分) | 适宜网办的非涉密事项100%网上办理 |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 | |
34 | 数据汇聚完成率 (1分) | 按照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数据接入规范,按期完成数据汇聚工作 |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 | ||
35 | 按期完成率 (1分) | 按期完成系统内所有事项办理时限的配置工作,网上办件按期完成率100% |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 | ||
36 | 统一用户体系 (6分) | 组织人员规范性 (1分) | 本单位及下属组织及用户是否按照组织标准规范构建及排序 | 市大数据中心 | |
37 | 人员日均活跃率情况 (3分) | 用户日均活跃率92% 指标=每天通过钉钉进行协同的用户数/本部门激活用户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38 | 人员日均激活率 (1分) | 用户日均激活率100% 指标=每天激活用户数/本部门总用户数 | 市大数据中心 | ||
39 | 用户系统对接情况 (1分) | 考核本地部门用户系统整合和对接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40 | 档案工作 (3分) | 政务服务电子归档(1分) | 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归档工作。(1)按要求做好政务服务网电子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配置工作,得0.5分;(2)近两年网办行政权力事项电子归档率达到90%以上,得0.5分。 | 市委办(档案局) | |
OA办公电子归档 (1分) | OA电子公文归档工作。(1)做好OA办公系统收发文的规范应用,得0.5分;(2)完成年度电子公文归档,做好“馆室一体化系统”电子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得0.5分。 | ||||
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工作(1分) | 按时间节点完成《2020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所明确的各项任务清单,完成各类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实现数字档案馆(室)全覆盖。按完成比例赋分,未完成不得分。 | ||||
41 | 电子印章 (1分) | 电子印章使用情况 (1分) | 考核市级各单位电子印章使用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42 | 公共数据 (10分) | 数据目录 (2分) | 数据目录总量 (1分) | 各部门数据目录总量编制情况,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 | 市大数据中心 |
43 | 数据目录质量 (1分) | 信息资源、数据项等要素描述及更新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44 | 数据归集 (2分) | 数据归集率 (2分) | 根据数据目录清单、政务服务2.0、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改革、重点项目、重点应用等工作的数据归集任务完成比例 | 市大数据中心 | |
45 | 数据质量 (1分) | 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1分) | 通过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三个维度进行考核 | 市大数据中心 | |
46 | 数据整改 (2分) | 按时整改率 (2分) | 各部门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数据占问题数据总量的比例 | 市大数据中心 | |
47 | 城市大脑支撑度 (3分) | 城市大脑支撑度 (3分) | 对绍兴市城市大脑数据、AI平台、嵊州市城市大脑数据等支撑应用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48 | 基础设施 (5分) | 网络安全保障情况 (4分) | 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情况 (1分) | 无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其中安全事件分级标准参照我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市委网信办 |
49 | 网络安全事件处置 (1分) | 接收浙江省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含平台移动端浙江通报预警APP)通报预警,并按要求及时反馈 | 市委网信办 | ||
50 | 网络安全监管 (2分) | 重点考核各部门电脑安装360天擎和及时整改安全问题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
51 | 制度组织保障 (1分) | 制度组织保障 (1分) | 有自建业务系统的单位建立包括数据维护及使用管理制度、重要数据保护及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应急响应制度、安全检查及问题上报制度建立情况;安全培训及保密协议等落实情况;数据安全工作任务分工、责任落实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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