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综合情况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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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嵊政服[2019]53号)文件精神,将开展我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综合情况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进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 2、检查时间:检查组将于11月中旬开展检查。 3、检查内容:按照文件附件中的经营管理情况考核标准整理相关书面材料并梳理2020年业务情况。 本次检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单位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报给建设局审批服务科黄沛霄(邮箱地址:454898996@qq.com)。
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注: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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