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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63K/2020-96036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0-12-01 18:34:03

嵊州市砂资源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2020-12-01 18:34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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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6月24日至10月31日,嵊州市审计局对嵊州市砂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嵊州市的砂资源中,河砂资源由市水利局负责管理,河砂以外的砂资源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2016年至2018年期间,砂石矿山采矿权出让收入4474.68万元、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入638.45万元、河道采砂管理费收入303.88万元、处置没收砂资源收入7.1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嵊州市委市政府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砂石资源管理,科学编制资源利用中长期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的开发环境,保障各项基础建设项目的石料供应,为地方财政带来经济收益。但调查中也发现,在工程砂的回收利用、相关资源费征管、砂石公司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自用砂石料加工场监管机制缺失

杭绍台铁路嵊州段建设工程自用砂石料由施工单位委托各加工场加工,每月由加工场报送发包单位进出场数量,但未报送加工场审批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对审批登记的各自用砂石料加工场,虽不定期对其现场巡查,但未取得进出场砂石料报表,并现场核查其正确性和合规性。对施工单位发包的加工场砂石料,只停留在内部自律管理上,缺少外部制约机制。

(二)县道工程产生的砂石管理不到位

2018年农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完工,但工程产生的土石方未及时处置,占用着路边的临时场地。有些临时堆放点设置不合理,紧挨水源,部分甚至挤占河域;还有部分堆放点土石方因长时间未做处理,已经被建筑垃圾覆盖,污染物已经蔓延至道路一侧,现场杂乱无章,影响道路安全和环境卫生。

(三)城南新区(三江街道)未及时收取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134万元

至审计日止,城南新区(三江街道)未收取白鹭金湾等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134万元。

(四)砂石资源经营管理存在漏洞

市砂石资源管理公司未建立砂料出入库、成品砂销售、财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企业运营管理存在漏洞。存在成品砂石账实不符、部分合同条款未能有效执行、砂料进场未检测等问题。

(五)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目标任务完成不达标

对照2018年-2020年嵊州市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目标任务要求,部分废弃矿点未开工治理,治理任务完成进度缓慢。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嵊州市审计局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城南新区(三江街道)已追回砂资源有偿使用费134万元;交投集团对临时堆点的砂石进行了清理处理;市政府制定了《嵊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意见》等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规范砂石资源处置和利用;市砂石资源管理公司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废弃矿点治理进度,确保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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