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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0-02-28 10:55:43

嵊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2- 28 10: 55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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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攻坚之年。嵊州市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2019年,全年完成国家审计项目24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亿元,上交财政金额1594万元,严格执法,敢于亮剑,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2件,涉及人员10人,发出审计决定10个,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要情专报》16期,审计报告、要情专报被市领导批示35件,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完成各类投资审计项目367只,投资审计金额60.13亿元,核减工程造价、拆迁补偿款及节约工程预算资金共4.67亿元。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不推诿,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工作任务37项,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清廉嵊州建设方面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一)突出审计主业,年度项目计划有序推进

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预算法贯彻实施、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推动“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落地、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和责任“四大板块”部署开展全年审计工作。全年计划实施国家审计项目24个,主要包括财政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审计类型,以及全市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二)围绕三个聚焦,积极开展乡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今年来,嵊州市审计局积极开展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建议,我局对石璜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根据乡镇资源现状、特色经济产业等情况,梳理乡镇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因地制宜制定审计方案,牢牢把握“三个聚焦”:一是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的量,从自然资源资产存量、增量、消耗量变化情况,评价自然资源资产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二是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的质。从环境损害、自然资源损失情况,评价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决策失误;三是聚焦自然资源资产项目绩效。从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评价领导干部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履行效果。

(三)推动审计管理体制创新优化,切实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强化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大重大事项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的力度,履行好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督促职能。健全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健全并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议事、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统一报告文书格式、明确报告流程、畅通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的渠道,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机制。在《中共嵊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嵊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框架下,逐步加强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人员名单,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牵头实施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情况

(一)积极贯彻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积极贯彻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关于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相关论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月”等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嵊州市审计局关于推进“清廉审计”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审计监督依法清明、审计环境亲清和谐、审计队伍忠诚清正、审计文化崇清尚德的总体目标。

(二)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教育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依法审计意识

积极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要求落实每年集体学法4次,每年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审计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预算法》《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参加审计署每月一次《审计大讲堂》视频培训等上级审计机关各类法制和业务培训班。我局还建立了周二夜学制度,对行政执法类法律法规,做到每月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学习,由局领导、科长轮流讲课。积极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参加“微考学”,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参与率100%。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依法审计的法制意识,促进了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我们还将审计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在不同类型的培训班中开展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活动,如预算执行审计、乡镇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进一步增强审计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台后,我们及时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在此基础上,积极宣传《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们都安排审计人员到广场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分发《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等宣传资料,宣传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对审计工作的咨询。积极参加“法润嵊州”系列活动和“以案释法”教育活动,通过旁听真实案情,加强法治宣传实效性,提高审计人员敬畏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

三、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情况

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办发〔2017〕236号)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浙江省审计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审法〔2018〕85号)《嵊州市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19年全省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浙审法办〔2019〕6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审计文化相结合,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积极落实数字化转型工作,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确定审计权力事项统一为22项,及时调整,较好地达到了梳理比对的工作目的。截止2019年9月上旬,所有权力事项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更新,做到及时向全社会公布。主动对接市大数据中心,积极配合完善网上可办率、掌上可办率、网上受理率、压缩比、跑零次率、即办率、材料电子化比率等7个核心指标,各项工作均及时有效落实。

(二)建立法制工作网络,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

审计部门是市政府综合经济监督的行政职能部门,坚持依法监督、实施依法审计是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等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和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法规和审理科专职从事审计法制和审计质量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设兼职审计法制人员一人,负责收集法律法规特别是审计业务的法律法规,形成了法制宣传、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网络体系。同时,把审计执法质量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执法过错一票否决制和审计质量考核末位制,并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审计人员和科室业绩考评及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等次及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三)制订法制工作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法制工作系统化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制订了《嵊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七五普法教育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职责、工作步骤及要求。结合审计职能,我们还制订了《嵊州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嵊州市审计局行政监管职权分解一览表》、《嵊州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职权分解一览表》《嵊州市审计局行政强制权分解一览表》《嵊州市审计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有关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类文件和制度。2014年起,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部门职责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全面完成审计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编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制订或完善工作,积极对接市政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我们将审计执法等文件制度汇编成册,建立审计小法规库,使执法文件系列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

实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们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提高审计执法能力,认真贯彻和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依法审计。通过建立和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审计监督权行使过程的约束和控制,促进审计人员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全面推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积极落实执法公示相关要求。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按照行政程序,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执法内容,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按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出具审计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在作出审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三是加强事后公开,按规定作出公示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近三年通过执法证考试人数8人。目前,我局已有持证人员36人,除因机构人员调整和新招录人员外,持证率达到100%。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我局逐一核查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的编制、岗位等信息,2019年,共注销执法岗位人员证件2件,转隶人员1件,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证件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3.建立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不定期“会诊”制度,在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撤点或口头反馈前,局领导专题听取项目情况汇报,进行“会诊”,督查既定审计目标实现情况和审计程序是否规范到位。

4.根据浙江省审计厅下发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每年开展审计质量评比工作,对审计方案执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系统的梳理与完善。要保证审计项目审计程序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调查了解记录等)、审计结果文书、审计整改落实等方面基本规范。

5.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对重点项目档案,实行分管领导必查制、局主要领导抽查制,从严把关审计档案,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及规范化。

(五)实施“阳光审计”,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开

1.实行审计项目计划公告制度。将年度实施的审计项目在政府公示栏《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告,使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了解审计工作情况。

2.全面实施审计项目审前公告制度。每一个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前,都按规定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和审计工作要求在被审计单位实行审前公告,同时告知审计工作八不准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3.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使审计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审计。

4.建立特约审计员制度。继续实施邀请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制度,在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实施,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发挥特约审计员在重大审计项目上的积极作用。

(六)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制

进一步健全了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市的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及时整改审计查证问题,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审计价值。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2019年度未有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2019年度未有行政调解案件和信访案件。

四、精心谋划2020年,确保完成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审计全覆盖的内涵是: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人民团体、国家的事业组织、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其他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当对本级政府及其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

2020年,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绍兴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嵊州市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的各项指标任务,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经济体检”工作,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既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积极推动问题整改,促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服务被审计单位事业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维护审计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创新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形成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和审计资源配置,统筹安排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等审计项目,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扩展覆盖面。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避免重复交叉和监督盲区。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有效运用内部审计成果,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有效提升审计全覆盖的质量。

2020年,我局将在确保署定、省定、市定同步任务完成、确保市人大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保审计覆盖面的基础上,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和分类管理。全年计划安排24个审计项目,围绕“四个聚焦”,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1.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计划安排全省同步开展的嵊州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嵊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嵊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等3个全省同步审计项目和嵊州市扶贫专项审计自定项目,推动国家、省和我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促进提高政策执行力和政策实施效果。

2.聚焦预算执行和重大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计划安排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黄泽镇、三界镇、贵门乡等三个乡镇(街道)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和26个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全面贯彻落实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促进落实预算法及重大财政政策贯彻实施,推进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公开。

3.聚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审计建议,按照“突出重点、讲求效率”的原则,计划安排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1个,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更好发挥审计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中的监督作用。

4.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根据政府投资审计转型要求和发展方向,坚持依法审计,突出重点,将审计监督与服务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对全市重大政府性投资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计划安排嵊州市浦口街道月湖公园景观工程、嵊州市“罗小线”两侧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和嵊州鹿山教育培训中心项目等3个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嵊州市浦东大道至“罗小线”段公路工程和嵊州市曹娥江综合治理工程(屠家埠-下市头段)等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嵊州市EPC项目管理与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嵊州市澄潭江(苍岩段)防洪能力提升应急工程跟踪审计。所有计划项目在当年度按时完成(12月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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