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 >> 其他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583U/2020-887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贵门乡 公开日期: 2020-04-26 15:13:00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门乡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6-15:13:00 信息来源:贵门乡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随着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也随之增加,导致农村火灾的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的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兼任。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部署,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指导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整改火灾隐患。要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位,与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二、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健全、村级消防网格管理组织,网格员兼任消防安全管理员。加强消防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熟悉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检查方法。开展常态化的排查整治。网格人员每月要开展“实名制”排查,督促村民、企业及时整改隐患,跟踪隐患整改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三、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各行政村要充实调整好志愿消防队人员,充分发挥志愿消防队作用。志愿消防队要随时拉得出,打得响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深入开展消防工作进村庄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横幅、宣传栏、固定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提示,做到消防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