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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35C/2020-812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5-12 09:54:55

刘某不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提起行政复议案

发布日期:2020-05-12 09:54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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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嵊政复(201934

 

申请人

被申请人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刘某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举报答复违法要求被申请人立案查处,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复议机构于2019618日收到申请。因申请人提出听证要求,本机关安排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听证申请人未出席听证会因情况复杂,本案延长30日行政复议期限。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称:2019年6月14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关于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虚假广告一案的答复被申请人答复未告知申请人对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虚假广告一案的最终处理结果申请无法得知被申请人是否已经立案。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答复内容事实不符,申请人提交被申请人的举报材料中能证明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经营过某名旗舰店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且未明确告知是否立案查处,请求复议机关支持其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称:20196月4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申请人称其在天猫某名旗舰店购买某名型号Q8翻盖式一体灶集成灶时,页面宣传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但保单为届满脱保状态,同时页面配发了某名的公司照片及某名研发中心的照片,与事实不符。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案查处退还货款并赔偿3倍价款。被申请人2019年6月12日对举报人作出了书面答复,告知不予立案的事实、理由被举报人不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3倍价款的要求。被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申请的答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该答复未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受理范围。二、被申请人接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后2019年6月6日对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天猫开设某名旗舰店经查明天猫某名旗舰店已于2018年9月关闭,该公司陈述其未在天猫平台发布过公司厂房及研发中心的照片。某名型号Q8翻盖侧吸式一体灶集成灶系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某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绍兴市某弟电器有限公司投保的保单尚在有效期内且被举报人认为其不存在欺诈行为,涉案产品也没有质量问题,故不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3倍价款的要求。举报人提供的网页截屏等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存疑被申请人认为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证据不足,故不予立案。

经审查查明:2017年11月11日,申请人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开设的天猫某名旗舰店购买了某名牌型号Q8翻盖侧吸式一体灶集成灶。2019年6月4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投诉举报信,申请人提出如下1.要求依法立案书面告知申请人;2.要求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要求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对其欺诈承担责任,退还货款并赔偿3倍价款;4.案件结束书面告知处理结果20196月6日被申请人浦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至嵊州市某品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2019年6月12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作出答复。

    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嵊州市市场监管举报答复函、投诉举报信、淘宝网截图、支付宝交易电子回单、网页截图,以及被申请人提供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信访事项处理单、现场笔录、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营业执照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被申请人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具有对辖区内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的职权,针对广告投诉举报予以答复处理,并负有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职责。本案中申请人就自身合法利益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内容既包括要求对被投诉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包括提出退还货款并赔偿的要求,其实质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认为其对申请人的答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予支持。被申请人接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后依法对被举报人进行了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告知申请人无法查明举报的事项事实上已决定对申请人举报的事项不予立案,应认定被申请人已履行法定职责,但被申请人在投诉举报答复中未明确告知申请人不予立案,存在一定瑕疵,本机关予以指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举报答复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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