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78R/2020-8127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0-07-22 09:34:30 |
项目简介:嵊州市长乐镇小昆村公共服务中心位于长乐镇小昆村,总用地面积为375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33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3.6平方米,建筑密度:88.3%,容积率2.65,绿化率4.6%。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31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长乐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长乐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长乐镇锦绣大道1号,邮编:312467
联系电话:0575-83780222
附:总平面图 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