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0-9751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20 10:56:0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嵊州市元昊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公司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高翔路108号。该项目于2018年7月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嵊州市元昊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机床配件500套和压铸模具30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关于“嵊州市元昊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机床配件500套和压铸模具30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嵊环开[2018]34号)。2019年4月8日、4月9日验收调查期间的生产负荷能满足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的工况要求。
二、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
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金属边角料委托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置。全部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全部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做到了零排放。
三、验收监测主要结果
2019年4月8日、4月9日验收调查单位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编制了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竣工验收调查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果如下:
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金属边角料委托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置。全部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做到了零排放。
四、公示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如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反馈给我们。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听证。
投诉电话:12345,83184420
传真:83116369,电子邮件:szhb321@163.com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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