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0-9751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20 16:16:2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嵊州市恒佳模具有限公司”原名为“嵊州市恒佳模具厂”,成立于2016年11月,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995何家园区5号厂房内,租用剡湖街道八河洋村(何家)经济合作社所属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投资500万元 。
项目实施后形成年加工400副模具的生产能力。
企业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嵊环核[2019]207号)。2019年12月12日-12月13日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能满足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二、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包装桶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由饶绍华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嵊州市蓝图环境保洁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包装桶由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主要结果
2019年12月12日-12月13日验收监测单位浙江越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监测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果如下: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包装桶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由饶绍华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嵊州市蓝图环境保洁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包装桶由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四、公示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如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反馈给我们。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听证。
投诉电话:12345,83184420
传真:83116369,电子邮件:szhb321@163.com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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