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0-9752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20 17:14:2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嵊州市普凌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高翔路16号,投资566.9万元购置折弯机、空压机、压力机、冲床等设备实施生产。
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万套制冷设备的生产能力。
企业于2018年6月委托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10日通过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嵊环开[2018]28号)。2019年7月19日-7月20日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能满足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二、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金属角料和屑、废焊条和收尘、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金属角料和屑、废包装材料、废焊条和收尘由李文亚个人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钱锋个人清运。
三、验收监测主要结果
2019年7月19日-7月20日验收监测单位浙江越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监测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果如下: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金属角料和屑、废焊条和收尘、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金属角料和屑、废包装材料、废焊条和收尘由李文亚个人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钱锋个人清运。
四、公示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如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反馈给我们。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听证。
投诉电话:12345,83184420
传真:83116369,电子邮件:szhb321@163.com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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