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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78R/2020-81284 主题分类: 工业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0-08-07 16:30:18

嵊州市顶尚风力电器有限公司2#厂房、传达室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 08- 07 16: 30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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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嵊州市顶尚风力电器有限公司位于长乐镇工业区伟业路3号,现方案中共布置2个厂房和1个传达室,其中拟建2#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39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170平方米,拟建传达室建筑占地面积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1#厂房为已建建筑(建筑面积4856.91平方米),总用地面积526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2066.9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599平方米,容积率2.29,建筑密度49.37%,绿地率5%,机动车位37辆,非机动车74辆。

 目前经企业申请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1#厂房立面为了美观,做适当的调整

2、2#厂房南侧顶部实心墙面承载的风强度较大,存在安全隐患,现在申请2#厂房南侧顶部实心墙搂空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 8  7 日至 8  16 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长乐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长乐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长乐镇锦绣大道1号,邮编:312467

 

联系电话:0575-83785921

附:调整前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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