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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0-9755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0-09-14 15:32:1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4 15:32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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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水带配套涤纶丝2700吨建设项目

嵊州市黄泽镇双龙路5号

嵊州市弘远化纤有限公司

租用黄泽镇双龙路 5 号嵊州市兴华茶业有限公司一空闲厂房 1950.84m 2 ,通过购置高速电脑加弹机,采用加弹技术,实施年产水带配套涤纶丝 2700 吨建设项目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15m 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固废:废丝经外卖综合利用;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914日至20209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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