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嵊州市卫生监督所)由原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嵊州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基础上整合组建,前身是1956年8月成立的嵊州市卫生防疫站,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先后获得绍兴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绍兴市优秀基层党组织。2024年7月中旬完成新业务大楼搬迁启用,正式合并办公。 新疾控大楼由行政办公楼、实验楼及辅助用房组成,地上建筑面积12286平方米,其中实验楼4774平方米。重组后,中心下设办公室、质量管理与综合保障科、法制稽查科等3个内部管理职能科室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免疫规划科、艾滋病与结核病预防控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健康危害因素控制科、检验科、医疗卫生监督执法科、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科、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科等10个业务科室。机构职能如下: 一、承担全市传染病与营养相关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疾病监测与预警,组织开展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落实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承担管辖范围内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以及效果评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与舆情监测。 三、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 四、负责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以及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开展公众营养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 五、负责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检测检验,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检测、鉴定和评价工作。开展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研究。 六、负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价。 七、拟订卫生监督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行政审批前期现场审核等具体工作。 八、承担管辖范围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和职业卫生等领域的监督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十、完成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疾控中心将通过强思想、优机构、明职能、聚力量四大举措,全力打造成为新形象、新格局、新担当,新作为的“四新”疾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抢抓历史机遇,勇担时代使命,为我市加快打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县域标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贡献更多疾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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