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房屋征收中心 |
发布日期:2020-09-28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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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嵊州市房屋征收中心 |
机构简称 |
征收中心 |
机构负责人 |
吕志英 |
机构职能 |
承担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职能;参与全市城市房屋征收政策、计划的拟订,制定征收中、长期计划;承担征收项目前期调查、测算及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征收部门、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工作;承担征收档案资料管理、征收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承担房屋征收过程中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征收纠纷的调处等工作。 |
机构地址 |
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兴路208号 |
联系方式 |
0575-83108295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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