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0-09-28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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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机构简称 |
环卫中心 |
机构负责人 |
俞利洋 |
机构职能 |
参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建设,负责建设局管辖区域内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承担城区6米以上道路(不包括居民小区内6米以上的道路)的清扫、垃圾清运和公厕保洁及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卫公用目标考核工作;核准新建改建环卫设施标准及建筑工程项目垃圾处置方案;审批环卫设施的关闭、闲置或拆除;承担城市环卫设施(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化粪池等)的验收工作,并及时接管;按规定收取有关环卫规费。 |
机构地址 |
嵊州市剡湖街道东圃北路73号 |
联系方式 |
0575-83123566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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