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科 |
发布日期:2020-09-28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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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信贷科 |
机构简称 |
信贷科 |
机构负责人 |
赵孟军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的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研和制订,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调控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 3.负责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核、签约、发放、回收,逾期贷款的催交、偿还,贷后跟踪调查及争议的处理; 4.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5.负责与各委托银行的签约、监督,负责对相关房地产开发商和开发楼盘的考察了解,确保房贷资金的安全; 6.负责贷款档案的整理及移交; 7.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宣传、政策咨询、问题解答; 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发的法律问题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提起诉讼或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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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嵊州市官河南路799号国际会展中心南4楼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
联系方式 |
0575-83331381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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