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对于交通行业预缴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逐步退还。
现对申请退还单位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共10日)。有以下情形暂时不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有交通中标工程;2、有交通在建工程;3、有项目未通过交工验收;4、有农民工工资尚未结清,有投诉的。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办理退还手续。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3021799。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9日
序号 |
申请退还单位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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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宇锟建设有限公司 |
公路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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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环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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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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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交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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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杭州富阳永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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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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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扬州远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交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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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德市路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交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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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浙江盛誉建设有限公司 |
公路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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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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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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