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 号)文件精神,嵊州市已完成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1.嵊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市级
2.嵊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街道
3.嵊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标汇编-乡镇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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