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我市文化旅游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关于开展文化旅游市场行业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嵊文广旅字〔2020〕29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文化旅游领域各种乱点、乱象整治为突破,以规范社会治理、行业监管为着力点,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依靠群众、依法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政策政令等各种突出问题分类集中整治,促使文化旅游领域乱点、乱象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领域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重点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治理重点领域清单所列具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欺客宰客、文化娱乐场所违规经营、网络低俗内容等乱象行为。各下属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排查发现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为文广旅游系统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广旅游局建立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行业治乱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亮点与做法。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治乱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将行业乱象治理与行业作风整治工作与本单位当年平安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探索建立完善的文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努力形成防范黑恶势力入侵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扫黑除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熟知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和知识,了解开展专项斗争的意义、目的,积极配合并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利用星级酒店、景区、网吧等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四)加强联合执法。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摸排、发现的乱象线索,如涉及多部门管理职能,及时进行情况互通,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治理。具体如:1.娱乐行业整治。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联合公安、消防严厉整治KTV、酒吧等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放不健康曲目、非法演出、侵权盗版、噪音扰民、寻衅滋事、“黄赌毒”、消防安全隐患等行为。2.出版物市场整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印刷品行动,全面清查出版物销售点批发及校园周边零售单位。3.旅游行业整治。对“黑导游”“黑旅行社”“黑车”、小商小贩违规经营、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强迫消费诱骗欺诈和收取保护费、欺客宰客等情况,联合市场监管、交通、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联合惩戒,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4.文物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对干扰文物日常或专项公务工作、借用文保单位品牌非法敛财诈骗游客钱财、干扰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强买强卖的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5.网吧整治。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重点检查网吧有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严格落实上网实名制,网吧视频监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整治利用网吧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和非网络游戏,取缔黑网吧。
(五)加强责任督导。要坚决打击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文化旅游行业乱象及行业作风问题,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及时督促改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主动向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通报,对在整治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是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明确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把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防止文化旅游行业治乱“走过场”、“一阵风”。
(二)强化长效监管。针对治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日常监管和体制机制症结,完善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打、治、建”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树立长期作战意识,不断巩固扩大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成果,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宣传,积极报道整治行动开展的意义、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全面形成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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