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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815U/2021-8897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1-01-11 14:34:10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嵊综执〔2020〕27号

发布日期:2021-01-11 14:34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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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嵊综执〔2020〕27号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卢丹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用“共享”思维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据我局多方面了解,截至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9.92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16.11万辆,且近10万辆汽车集中在城区。虽然各部门为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对照相应工作职责,在实行停车收费、加大车位配套力度等公共停车位设置及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目前仍不能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市区停车位规划前瞻性不足和市民绿色出行意识还不够强烈等原因导致停车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不仅影响着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满意感、获得感,更影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成效。

为更好解决停车难问题,城管办将牵头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交警、建设、城管和城投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协作机制,密切配合,学习借鉴外县市先进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有偿停车管理机制。结合老城区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摸排并梳理一批可以增设停车位的点位,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加快新增停车位划设工作。在现有5000余只收费停车位的基础上,同步扩大停车收费路段,逐步实现市区收费停车位的全覆盖。同时,在重要街区和中心地段,采取扩大差价收费模式,根据停车时长费用递增的模式,加快车位流转效率,避免闲散车辆长期占用有限公共车位,使真正有需求的市民有方便车位可停,减少乱停放现象。另外,探索在商贸区周边小区开展共享停车活动,鼓励物业、小区业主参与到有偿的共享停车活动中来,让家庭车位从单纯消费品变成“生产品”,产生效益又方便群众。

(二)机关事业单位开放一批共享停车位。借鉴绍兴市、新昌县等地的先进经验,城管办目前已制定相关草案,逐步引导市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有序开放部分停车位,通过挖掘节假日、夜间及周末闲置存量停车位,合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就近消纳周边住户的停车需求。另外,按照“向上发展和向下挖掘”的思路,积极加大与城投公司等停车设施建设部门的衔接沟通,探索在城区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多地增设立体停车库,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地下停车场,进一步减轻路面停车停放的压力。

(三)充分发挥互联网单车的作用,培养市民绿色出行的浓厚氛围。互联网共享单车作为绿色出行的一种重要方式,相较于传统电瓶车,其车身占用空间小、借还便利,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同时也在优化交通结构、满足出行最后一公里方面、解决一部分停车位紧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有效解决满足群众需求与城市管理间的矛盾,市城管办将根据市政府98号文件,按照“把方便群众出行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同时也将进一步研究市场机制,尽快引入高质量的互联网单车公司,加快互联网单车企业备案制落实,积极引导互联网单车企业执行相关要求,配齐配全单车停放网点,尽可能在数量上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进一步引导市民树立绿色出行的理念,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联系人:城市管理科  王 醒  83331920)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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