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2-20:34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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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嵊州市民政局认真梳理总结了本单位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等方面,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zz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嵊州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832633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政策文件25条,政务动态36条,通知公告46条,民生事项25条,财政预决算公开2条,其他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在“嵊州市门户网站·民政局”平台中,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工作。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

2020年我局没有制定并公开发布过政策性文件,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故无解读回应等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发布信息内部审核制度,完善和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等政府信息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六)监督保障方面

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依法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作用。严格政务公开信息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0
填报人:钱琳娜联系方式:832635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填报人:钱琳娜联系方式:8326355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填报人:钱琳娜联系方式:8326355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信息更新量还不够大、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接下去我们将落实改进措施,加大民政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事项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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