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新版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0年

2020年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14-09:55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处理举报投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附相关指标统计表并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http://www.szzj.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575-83207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规范工作机制完善机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切实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并结合市场监管重点、亮点工作,积极邀请媒体参与报道,主动公开工作信息,扩大社会影响力。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8条,通过“爱嵊州APP”等媒体发布信息100余条,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制止餐饮浪费、放心消费、三服务等工作被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食品安全报、人民日报APP、学校强国、新华网、浙江新闻联播、绍兴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制作统一文书格式,由办公室受理,分流到责任部门办理,进行跟踪督查。通过“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方式,有效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监督权。全年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5件。

(三)健全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强化公开监督,落实专人负责公开,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并发布年度报告,高质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布全市各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行政检查结果,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服务事项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279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3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4

61

0

行政强制

150

9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处理举报投诉数量

2020年度共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3618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8.48万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的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政务外网及新媒体整合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为统一,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完整及时,但仍旧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设置和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众检索和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仍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依托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