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科技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11:18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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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绍兴市、嵊州市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嵊州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紧紧围绕全市科技工作和群众期盼,统筹推进信息公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形式载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运用好政府信息网站,通过政策业务培训、大走访、优化企业服务联盟等活动,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今年,继续在网站上公开政策咨询、问询的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信息,为群众依申请公开提供了更加便利、多样的途径。局网上公开信息97件,今日嵊州等市内外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对科技项目申报、科技培训、电机厨具展会等信息进行公开,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扩大了全市科技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8

212.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存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条例》的规定和社会的需求仍有差距,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实行“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反馈处置”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加政府公开信息的发布量,深入推进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结果和资金安排情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强化落实,提升水平。进一步落实简政便民、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通过政务公开与互联网融合,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与媒体合作,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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