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815U/2021-8897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07 18:11:40 |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嵊综执〔2020〕35号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十五届四次 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王洪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和服务,推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市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规范有序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我市于2019年7月发布了《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中明确了市级各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管理职责,提出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促进互联网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绿色出行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导向。
意见指出,按照协调管理原则,市城管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互联网自行车发展工作;市交通局、市委宣传部、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旅游、消防、网信、金融等管理部门及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自行车经营活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结合属地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促进互联网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
共享单车在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倡导了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但在带给市民方便的同时,由于经营方回收不及时、管理不到位、个别市民规范停车意识不够,乱停乱放现象屡见不鲜。前期市综合执法局主动作为,加强科学管理和服务,联合市政部门增设非机动车停车线,做到应划尽划,方便市民停放车辆。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乱停车现象,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并联合交警部门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查扣了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000余辆,进一步规范了车辆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有效管理助力车乱停乱放问题,切实解决好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我市于今年1月出台了《嵊州市共享助力车BOT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对原有公共自行车运营项目进行全面的升级换代,逐步改造原有站点,分期拆除锁子器,设立无桩站点(项目一期计划拆除1200个锁子器;暂保留1400个锁子器,1000辆公共自行车);回收原有公共自行车,更新为共享助力车。根据嵊州市城区范围以及人口数测算,以300米间隔设一个网点,预计在城区内助力车租还网点饱和规划量为300个左右,网点基本覆盖嵊州市主要干道,用户租还车便捷。根据人口测算嵊州市人口16-65周岁约11万,按人车比30:1投放,预计辆共享助力车饱和投放量为3600辆;使用最新一代手机扫码租赁服务系统,通过与支付宝之类的信用评分平台合作等方式,减免押金;以包年或包月的方式提供预存优惠措施,可将用户原有押金转为预存款;定点租还车辆,精确控制停车范围,有效平衡便利用车和规范停车两者之间的矛盾。
共享助力车项目建设采用BOT特许经营模式,即企业投资、企业运营和政府监管的运营模式。前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了小品信息科技公司,特许经营期为10年。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周期满后特许经营商必须及时更新所有助力车并保持正常运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相关资产归嵊州市公共自行车公司所有。
根据招投标要求,经营商在嵊州当地成立运营公司,负责共享助力车项目的网点建设、设备投资及运营管理,按照一定的营收比例向嵊州市公共自行车公司上缴营收提成(具体提成比例根据招投标结果而定)。公共自行车公司向经营商提供部分网点的设备调度和维保服务,其中部分网点外勤与维保工作(包括调度车辆、更换电瓶、硬件设备维护等)由公共自行车公司现有调度与维保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纳入运营公司考核。经营商每年根据公共自行车公司负责的网点数量,向公共自行车公司缴纳一定的运营服务费。剩余网点外勤、维保及项目日常经营由运营公司自行负责。公共自行车公司对运营商的服务质量、运营模式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原则,提高对互联网租赁的管理标准,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新模式,明确细化权责义务,并针对车辆投放机制、空间布局、人力投入等进行改进优化,不断探索创新契合我市管理机制和措施,引导互联网租赁这个新业态更好地服务于市民出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联系人:城市管理科 王 醒 83331920)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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