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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815U/2021-8898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1-01-07 18:03:04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嵊综执〔2020〕32号

发布日期:2021-01-07 18:03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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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嵊综执〔202032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余乐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文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思考,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该提案答复如下:

2017年4月我市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公共环境秩序大为改观,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品质和形象不断提升。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全局性、持久性的工作,诚如您所说,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规范养犬行为管理。一是继续在限养区范围内严格实行“一户一犬”养犬办证制度,根据《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严格实行“限养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规定,养犬人在限养区内饲养犬只必须按规定养犬、办理犬证,录入犬类管理系统;二是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分区分块巡查、跟踪管理、受理举报、犬类管理联合整治等不同方式,对限养区内流浪犬、无证犬、违规养犬等进行捕捉收容;三是建立“一犬一档”管理制度,对每只被捕捉收容的犬只建立详细档案,完善认领手续,对无人认领的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有证犬只给予办理一次领回手续。四是加强宣传劝导,形成思想共识。继续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导活动。继续深入住宅小区走访养犬住户,针对早晚放养高峰时段对小区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向市民分发举报卡、文明养犬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张贴文明养犬海报,在小区、堤坝、公园等处设立文明养犬温馨提示牌。同时拓宽宣传渠道,鼓励市民通过12345、96310、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举报违规养犬的行为,借助各种新旧媒体,广泛宣传涉及《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等文明养犬新规定及日常治理情况,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二、加强机动车违停管理。根据职能,我局行使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涉及人行道占道行为(含违章停车)的行政处罚权,一是关于开放式小区停车问题从精细化管理出发,我局违章停车管理从主次干道逐步向背街里弄和开放式小区延伸,是一个逐步探索、改进的过程。对于小区内部的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属地社区的沟通衔接,从社区、住户反映的热点、难点区域着手,稳步推进停车秩序规范化。对于小区外围尤其是绿化带停车问题,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继续坚持刚性执法的管理原则。二是关于市区主次街面、道路的停车问题。在当前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大背景下,严格执法、文明规范是主基调,我们将借助智慧城管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加强对违停车辆的管理,坚持公平公正执法,杜绝贴单随意性和标准不统一等现象。

三、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对于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的管理,我局坚持以“疏堵结合”的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努力,争取逐步改观市区随意停车乱象。一是科学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我局将对建成区内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统一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点位的设置规则及标准,统筹布局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并统一施划标志标线,做到有条件设置车位的应尽设置,达到方便市民停放之目的;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公共场所乱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及时规范,同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重点路段、主要交通节点乱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拖离;三是加大对非机动车辆规范化停车的宣传力度,借助嵊州发布、108社区、智慧城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发布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措施和执法动态,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停车。

四、探索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畅通城管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加强宣传引领,拓宽宣传渠道,使市民熟知96310、83332920等城市管理举报热线。搭建智慧城管平台,鼓励市民通过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线上举报,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氛围。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短期力度很大,但存在后期持续性不足的问题,我局结合绍兴市城管办《2019年十件“城管小事”实施方案》、《2020年城管关键小事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通过智慧城管中心,以“一月一整治”、集中整治与专项普查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例如井盖破损、卫生死角、非法小广告等市民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问题。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对我局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屡教不改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对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树立重典治乱、高压治理的工作态势,真正形成震慑作用通过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符合市民的期待与需求,更加贴合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重要保障。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4号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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