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591N/2021-8867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金庭镇 | 公开日期: | 2021-10-01 11:55:56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关于印发《金庭镇大规模人群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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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绍兴市、嵊州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突出重点、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在我镇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时,经评估启动我镇全域或者部分行政村常住人口核酸检测工作。个别村镇启动时,12小时内完成常住人口全员检测和报告,全市启动时,在绍兴市级力量支援下,24小时内完成常住人口全员检测和报告。 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阳性物品直接接触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嵊返嵊人员等健康管理对象等进行的样本采集与核酸检测,不属于本方案适用范围。 二、工作内容 (一)启动前准备 1.制定工作预案。落实机关干部包干包片,结合七普人口数摸清辖区内人口底数,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明确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时,精准落实辖区内需检测对象的组织发动工作,充分依靠网格管理员、责任民警、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工作小分队,全面摸排,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知信、发送短信、上门通知等方式,告知辖区内广大居民(包括外来人员)分时段、分批次、主动有序前往采样点参加核酸检测,确保所有人员“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采样点设置。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人口分布、周边交通、天气因素等情况以及完成大规模核酸检测的时限要求,全镇设置14个采样点17个采样通道。一旦启动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小时内落实好采样点设施设备,采样工作人员到点到位。 3.实验室确定。检测实验室设置在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4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通过绍兴市核酸检测基地支援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开展检测。提前对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数据录入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培训。 4.信息系统准备。依托省级层面统一开发的“浙江省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平台”,实行大规模核酸检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配备适合浙江省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平台应用的安卓系统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做好应急平台APP安装、账号分配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5.车辆配备计划。每个采样点配备2辆工作用车,用于工作人员和物资的快速转运。按照采样点设置及交通情况,安排将样本转运到市内各实验室的样本转运车辆,一般3-6个点配置1辆,确保每个采样点样本收集后2小时内送到市内各实验室及冷链转运车。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工作用车与样本转运车和驾驶员,对样本转运车进行编号。 (二)现场管理 1.分工协作。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采样点负责人协调管理,各工作小组分工落实采样点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包括集中采样点场地布置、组织检测对象有序到场、秩序维持、防疫提醒、验码、测温、信息登记、样本采集、感染控制、现场问题协调解决、检测对象诉求回应、后勤(含物资、信息化、通讯等)保障、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储运等工作。派出所、村建办、人武线负责做好应急检测启动后全镇交通管控、区域封控和社会治安保障等工作。 2.人员配备。采样点根据采样通道数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满足开展工作需要,每个采样点至少配备4类人员。(1)采样点负责人:由各村联村领导担任,负责采样启动前场地、人员组织落实、采样时采样点的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做好现场指挥、联络等工作。(2)采样小组人员:至少5人,其中领队1人,负责采样人员组织、现场医疗服务区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每个采样通道配备2人一组4名采样人员,轮流换班开展采样;采样小组人员由镇卫生院统筹配备。(3)采样保障人员:按每个采样通道至少配备11-12人标准,包括引导员2人、验码测温员2人、信息登记员2人、志愿者3人、公安警力1-2人、消杀人员1人;其中志愿者由妇联、团委牵头组织落实,公安警力由镇派出所负责落实,公安局协助给予警力支援;其他人员由镇机关干部与村工作人员组成。(4)样本转运随车人员:每辆样本转运车配备随车人员1人,负责随车到采样点收取样本并做好送达后的交接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根据采样点采样时间情况,可适当增加现场保障人员以确保轮班休息需要。 3.物资设施配备。采样点必须配备电源(线)、照明、无线网络等以及夜间、雨天开展检测的设施,室外场地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雪)等设施以及保障工作人员生活所需必需品。按照保障物资清单做好采样现场准备,重点检查分区设置和人员防护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安卓系统手机是否能上网操作,帐篷、桌椅等保障物资是否满足采样要求,为防止应急平台出现异常情况配备用于单机版操作的应急使用电脑是否到位。做好核酸检测设备、采样检测所需的医用耗材、防护物资等医疗物资的测算和采购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其中,场地准备由各村负责落实,保障物资配备由党政办负责提供,核酸检测医疗物资采购和储备由镇卫生院负责。保障物资和医疗物资清单见附件4。 4.信息登记。通过安卓智能手机识别个人二维码截图或扫描身份证进行登记,以二维码截图登记方式优先。以10人为一组编制样本编号,共用1支采样管进入采样区等候采样,等候采样时要遵循一米线要求。 (三)采样和检测 1.岗前采样。所有参与采样点工作的人员须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需在进入采样点前完成采样检测。未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参与采样点工作。 2.分组采样。指令下达2小时内开始采样工作。辖区内的采样点需在12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任务。采样顺序要突出重点,确保重点人群、重点区域优先覆盖。负责采样和保障等工作人员安排首批检测。将居住密集村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作为排查重点,排查范围应包括辖区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样本采集种类与方式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执行,采集咽拭子或鼻咽拭子。按照风险等级划分封闭区1:1采集、封控区1:5采集、风险区周边区域和其他区域1:10采集。 3.定点转运。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统筹协调样本转运,样本采集后2小时内由样本转运车直接转送至市内预先指定市中医院实验室和停放在体育馆的冷链转运车,冷链车快速转运至市外实验室。如遇特殊情况,听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1.检测结果录入。按照批量信息录入、批量结果反馈原则,各核酸检测实验室不出具单份检测报告,阴性检测结果以集体反馈形式反馈结果。各核酸检测实验室要做好检测结果数据的及时录入。 2.信息报告。采样检测组掌握采样进展,确保应采尽采和及时完成检测,并定时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各检测实验室按批反馈检测结果给卫生健康局信息技术和数据上报组,信息技术和数据上报组定时向采样检测组报告。采样检测组及时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检测结果,并及时通过浙江省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平台上传检测结果。采样对象通过浙里办查询本人检测结果。 3.异常情况处置。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市防控办立即启动确诊病人处置流程,启动做好复核、流调、集中隔离措施,启动密切接触者追踪,对确定阳性人员的密接、密接的密接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4.健康管理。采样结束后,如被检人群无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报告,采样人员、现场保障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采样人群出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采样人员、现场保障人员分别在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接触阳性人员时未做好个人防护或防护不规范的,按密切接触者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是疫情发生后迅速发现传染源并切断传播链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必须做到未雨绸缪。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加强对采样点的管理,每个采样点落实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管理,确保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一旦启动能够快速、精准、安全、有序进行。 (二)强化属地责任。镇主要负责人为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第一责任人,各村一把手为村一级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情况,抓紧制订完善本辖区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采样点设置(具备无线网络条件)、人员职责分工、工作小分队组建、常住人口登记造册等工作。要落实好工作用车、样本转运车辆,确定车辆路线;落实好安卓智能手机、无线网络和应急电脑等设施设备以及物资储备,提前下载核酸检测应急平台APP,做好信息登记等业务培训。要组织开展一次各采样点应急演练,通过现场演练检验和提升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查找、发现薄弱环节,确保需要时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加大保障力度。镇社事办要做好全镇大规模核酸检测相关采样人员、检测人员组建和培训工作,派出所要落实公安警力,妇联、团委要做好志愿服务人员队伍组建工作。镇卫生院要做好相关检测设备、试剂及医用物资的应急采购储备与供应。各检测采样队伍人员所在单位对参与核酸检测工作的人员应予以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妨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演练和应急指挥调度等各项工作,保证其在参加相关工作期间按规定享有的福利待遇和休整。采样检测队伍工作人员补贴费用由各单位按原渠道解决。大数据中心要提供大数据应用技术支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做好全市核酸检测期间各采样点的无线网络、手机信号等提供与保障,确保核酸检测应急平台能顺利使用。 (四)强化督导问责。强化工作督导,深入一线,督促各村、各单位严格落实大规模核酸检测有关工作要求,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组织动员不到位、工作不配合、不作为、慢作为造成检测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本工作方案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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