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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28 10:2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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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嵊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务信息工作一并考核,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采取分级分类扣分:

(1)未按时或按要求完成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每项扣10(信息分)分。

(2)未依法按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确认违法,每项扣20分。

(3)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普查中,被国办、省级、绍兴市级通报的每次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4)在全省、全绍兴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被列入问题清单的每项扣20分、10分;在市级政务公开测评中,列入问题清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每项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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